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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商严查侵权“奥运福娃”


2008-03-12 14:13:11         华夏经纬网

  今视网讯 近日,洪城大市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查获印有吉祥物“福娃”图案的儿童玩具、钥匙环、手机挂件、瓷器共计4个品种620个。为此,该局昨日发出消费警示,如市民购买到假冒“福娃”产品,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卖侵权奥运福娃等商品是违法的,未经授权即使卖真‘福娃’也是违法的,一样要被查处。”在检查的同时,工商执法人员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印发给群众,并建议市民,所有经销奥运特许商品的零售商,都需持有北京奥组委颁发的授权证书。购买奥运商品一定要到正规的奥运特许商品店。市民如遇到不法商贩制售假冒“福娃”制品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傅艳青 熊榕 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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