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两岸两会第三次领导人会谈 背景资料
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华夏经纬网   2009-04-22 15: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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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是台湾企业注目的焦点。反对党认为这是“卖台契约”,指将损害“台湾主权”而强烈反对。“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为此提出“四保”——保就业、保出口、保台商、保传产;“三不”——不矮化“主权”,不开放大陆劳工,不扩大农产品进口。赖幸媛强调,绝不会采港澳模式,将针对有急迫性和有共识的项目先签,若大陆提出伤害“台湾主权”的要求,绝不让步。

   两岸签署ECFA,为台湾企业界所期盼,因为东盟十加一于2010年完成后,大陆与东盟十国将依双方所签订自由贸易协议,大部分实施互免关税;那么,台湾对大陆与东盟诸国出口,将独自承担高关税,丧失竞争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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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包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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