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公司参与两岸航运的问题
两岸通航不是"国与国之间的通航",两岸航线不是国际航线,应由两岸的空运、海运公司或两岸合资的航运公司经营。在两岸注册的中外合资的空运、海运公司可以参与经营,但外资方面不得控股。我们的上述主张,既有利于确保中国航运主权不受侵犯的原则,又有利于维护两岸中国人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