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关注台湾“公投制宪”
国亲指此“公投”违法 泛蓝县市不承诺配合办理
华夏经纬网   2004-01-17 08: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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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11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的“防卫性公投”题目定案,国亲昨夜协商,将此“公投”定位为“违法公投”、“滥用预算公投”。泛蓝县市长并初步决定就大选“公投”一案提请大法官解释,在解释出炉前,泛蓝县市将不承诺一定配合办理三二0“公投”。

连宋及幕僚一致认为,阿扁提前公布“公投”题目,是为了压制三巨头“沉重表白”的浪头,连宋团队原本以为可以“借力使力”,集中火力打扁;但陈水扁公布“公投”题目后,状况出现变化,蓝军正在紧急会商对策。连宋将挑战“防卫性公投”的正当与适法性,希望能稀释“公投”在大选中的能量。

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昨天在台东表示,陈水扁的“公投”题目明显违反“公投法”第十七条的“立法”旨意,带头违法举办“公投”,恐将产生地方是否可以拒绝配合的法律疑义。

台东县长徐庆元也当场向连宋表示,地方政府虽有责任配合“中央”施政,但必须有法源依据,陈水扁昨天宣布的“公投”内容,其实明显违反“立院”通过“公投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因此地方政府“当然不能配合”,他也预估,各地方政府可能即将串联向“中央”表达立场。

连宋竞选总部副总干事曾永权指出,陈水扁为降低美国疑虑,准备花五亿元进行一场“纸老虎公投”,但国际更关切,在这场“公投”后,2006年是否还会有另一场“制宪公投”。国亲将在“立法院”推动作成决议,凸显陈水扁的“防卫性公投”不但违法、滥用公共资源,而且将破坏台美盟友的信赖关系,泛蓝不会轻易让这样的“公投”过关。

曾永权指出,台北市长马英九主张就此案申请大法官解释,台中市长胡志强更明白表示,三二0举办“防御性公投”,是“地点不对、时间不对、议题不对、且适法性不对”,因为撤不撤导弹决定权在大陆,三二0大选应是对人而非对事的投票,况且陈水扁提出的“公投”内涵,根本不适用于“公投法”第十七条“防御性公投”提出的要件;泛蓝县市长因此决议,在大法官提出解释前,将视事态的发展,再决定要不要配合办理“防御性公投”。

曾永权与亲民党团总召周锡玮今天还将召开记者会,算给民众听,办一次“防御性公投”所需的五亿元经费,可以做多少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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