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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专题 > 台海评论 > “一国两制”全解读

一国两制,从统一模式走向和平架构


2003-11-04 12:47:37         华夏经纬网

  中共当局提出“一国两制”作为两岸统一的模式已经近20年了,一方面固然是不断遭受台湾当局“妖魔化”的结果,不过另一方面对台湾而言也因为中共要求台湾同时接受“一中原则”和“一国两制”的结果,使得台湾处于未谈先降的不利位置,所以此一方案对台湾一直没有吸引力。面对此一情况,对中共而言,似乎也只有强力推销一种办法。个人以为中共必须将“一中原则”和“一国两制”整合起来,使得“一中原则”表现在两岸目前的现状是“一国两制”,至于“统一”的模式,则以汪道涵先生所说“共识统一”,而“一国两制”可以作为两岸关系中的和平架构,取代中共一直坚持的“统一模式”。换言之,中共不妨思考以“一国两制,和平统一”(台湾大学王晓波教授也使用过此一名词,不过他的意思是指“一国两制”是两岸现状的就地合法)取代“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可能性。

几个积极的意义

  个人以为将“一国两制”从“统一模式”转变为和平架构,应该具有以下的积极意义:

  一是不论在两岸当局各自的宪法或是在国际法法理都是说得通的,因为目前在国际上大家都遵守“一个中国”原则,所以没有双重承认,没有两个中国同时提出现在国际组织之中。在两岸政权各有自己的宪法中,两岸之间的主权和领土是相互重迭的,所以在法理上两岸的主权没有分裂,领土没有分裂,只有事实分治,所以“一国两制”在法理上是现实存在的。

  二是既然两岸目前在事实只是分治,因此两岸之间对等的“定位”就是事实上应然的安排,也是法理上必要的安排。在两岸之间既要对等,又没有国际的范例可以遵循,所以在定位上不妨采取几个方式:可以是“模糊定位”,如国统纲领的互不否认对方为政治实体,或是一个中国原则下的台湾当局与大陆当局对等;采“时限定位”,如在中国完成统一前,一个中国原则下的台湾与大陆的对等,即统一前“一中两治”;也可以是“空间定位”,如在两岸范畴中,中国大陆与中华台北对等;当然也可以是综合以上三者,或其它更多的方式加以混合定位。在国际社会一旦两岸之间确立了法理上的一国和现况上的两制,而且也是两“治”,即确定了现况的一国两制之后,两岸之间互相定位就获得暂时性妥协的方案,则从两岸之间的互动到两岸在国际间的安排,就自然而然必须去讨论从“一个中国,互相排斥”的现象,到“一个中国,互相并存”的新局,甚至是互相协助的模式。

有利于进一步趋“统”

  三是此时作为和平架构的“一国两制”本身具有过渡性、可塑性的优点,它既可以进一步趋“统”,也可以作为两岸之间既对抗又合作的相当长期性的暂时安排,也只有在此种意义之下,中共所说的在“一个中国原则,什么都可以谈”的承诺才是有意义的,这时如果尚有人质疑“一个中国原则”是否可以谈,那就是推翻自己存在的基础,因为两岸的一切是从那个法理上的“一个中国原则”出发的,更重要的是类似现况的“一国两制”在台湾也可以被认定或书写为一国两“治”。

  四是在现况的一国两制(治)下,台湾步上谈判桌就不是中共片面承诺台湾六个条件、七个条件,或是几个条件不变,而是台湾自身从现况不变的基础上去争取更多的条件、更好的保障、更佳的处境、更长久的安全,这样“一国两制(治)”就可以就很多解决两岸关系的模式来对话,甚至包括一个中国原则下的“独立”选项也可能有对话的空间,因为在和平架构下的一国两制(治),除了法理上的“一个中国原则”外,在两制(治)之间是两造并不隶属的对等关系,对中共而言,这就是将“一个中国原则”和“中国统一”的目标区分开来,使台湾在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使中共可以在“一个中国原则”内,以自身长处吸引台湾。按目前中共将“一国两制”视为统一模式的情况下,对台湾而言,一旦进入“一个中国”原则,就是一个前有狼,后有虎的封闭格局,所以对台湾人民出头天的意愿而言是只输不赢,如果中共愿意将“一国两制”调整为和平架构,代替中共只强调“一个中国”原则,强调“现况为两制(治)并存,未来则是开放谈判”,则“一个中国原则”对台湾就是一个可开放的空间,这样的处理肯定比钱其琛的新三段论,比钱其琛七条更具有想象的空间。这就凸显了在港、澳“一国两制”是统一模式,在两岸是和平架构的重大差异。

  总之,“一国两制”的奥妙在于以统一的形式包容差异,提供差异自我发展的空间,所以“一国两制”提供了动态稳定的可能性,因此此一方案更适用在两岸之间成为和平架构。有此架构之后,一旦统的因素加大,则双方自然而然的合,届时也就无需“一国两制”,如果一时不能合,则此一和平架构也可以充分满足各方的要求,中共当局必须要谨慎考虑此一建议。(杨开煌,东吴大学政治系教授)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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