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实现“一国两制”后如何体现两岸间相互尊重、平等、公平与民主?
答:原则上讲,实行“一国两制”后的两岸间的相互关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尊重、平等、公平与民主等,都应在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后的宪法或实施法规中有明确的、经过两岸商定的规定,以法律规定、规范两岸间的关系。举例说,台湾现行政权架构在统一后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两岸同胞在对岸地区的权利和义务、权益保障和纠纷仲裁,地区事务的自主性,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行使权,地区(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等)间的关系等等。
实行“一国两制”后,如何体现两岸间相互尊重、平等、公平与民主要细化详定,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或一方有意见,要以上述原则为指导进行协商修定,不断完善相关规定,亦可建立两岸参事的监督和执行机制,共同推动这些原则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