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两岸实施“一国两制”,其法源基础为何?是否如香港须先制定《基本法》?
答: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之前,中国政府与香港、澳门各阶层人士广泛交换意见,共同协商,制定了“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形成正式法律。在依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上,大陆有关方面也将与台湾各阶层人士进行广泛交换意见,通过和平谈判及协商的方式共同制定包括“台湾基本法”在内的相关法律,这应当是两岸政治谈判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目前由于台湾当局仍然还在回避一个中国原则,不愿坐上谈判桌,使两岸和平统一的步伐止步不前。大陆希望两岸各阶层人士能够广泛交流,共同为祖国的和平统一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