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从一九八四年开始,并以这年十月十五日出版的第四十二期《瞭望》周刊发表的邓小平谈“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文章为标志,是“一国两制”构想的全面阐述。“一国两制”构想进一步系统化和理论化。
一九八四年九月以前,中英正就香港问题进行谈判,实际是以“一国两制”原则应用于香港。因而在这段时间内,邓小平曾多次就“一国两制”问题发表谈话。例如,二月二十二日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一研究中心代表团时,四月二十八日会见美国总统里根时,四月十八日和七月三十一日两次接见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以及同年六月两次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钟士元等人时,就都曾对“一国两制”构想发表过精辟的论述。其中以《瞭望》杂志十月十五日集中归纳报导的内容为最全面。
在所有这些谈话中,邓小平特别强调说:“一国两制”构想是“从中国的情况出发考虑的”,“尊重事实,尊重实际,就是要尊重香港和台湾的历史实际”。又说:“一国两制”构想是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并非权宜之计。
邓小平还谈到关于实行“一国两制”的背景、条件、依据、前景和意义等。
由上可见:“一国两制”构想在进入此一阶段后,已进一步系统化和理论化了。把“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与香港问题相结合后,它就又变成有理论指导和政策指导的实践了。这一点连台湾地区的报刊也公认不违。台湾地区一本叫《民主宪政》的杂志,在一九八五年五月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就曾将一九八二年到一九八四年,列为我“通过香港问题而把‘一国两制’加以理论化”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