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22日消息:日前,《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确定了抵扣范围和回溯时间,这意味着增值税从生产型变为消费型的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主持人:贺桥 嘉宾:银河证券陈健 主持人:9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最终确定了东北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和今年7月1日为回溯时间,加之相关企业的认定已经进行,这意味着增值税从生产型变为消费型的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市场比较关心的是,此次东北税改对东北相关上市公司到底有多大影响。 陈健:在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企业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支出不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生产型增值税转向消费型增值税,意味着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将购买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从其增值税销项税金中扣除,从而降低投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利润。 相关上市公司从此次税改中的受益程度还是比较大的。 以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成本为比较基准,假设所购设备执行基本税率17%,那么从理论上,企业在税改后固定资产成本的降低幅度为14.53%【17%/(1+17%)】。企业每期的设备折旧也相应降低14.53%,而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因折旧成本降低而导致的企业利润增量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公司每期因设备折旧降低而增加的净利润相当于现行会计期内公司设备折旧额的幅度为9.74%【14.53%×(1-33%)】。也就是说,税改后,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相关上市公司增加的净利润相当于现行会计期内公司设备折旧额的9.74%。 此次东北税改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符合条件的东北企业将有望从中受益。但由于此次规定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因此对成长性好的或今年业绩大幅增加的东北企业而言,税改在今年就能带来较大的收益;对于业绩一般或滑坡的企业而言,只能等来年体现了。 从行业角度分析,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因此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受益程度高于劳动力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 主持人:具体来说,哪些行业和上市公司受益明显? 陈健:增值税改革在东北地区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先行试点。目前东北上市公司大约有122家,资产在7亿元以上,属于东北地区战略性发展产业的大型生产企业有51家,分属6个行业。51家大型国企所分布的行业几乎都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几大行业中。 经笔者初步统计,此次对东北地区税改试点受益较大的上市公司共有26家(不含ST类公司),其中装备制造6家、石油化工6家、冶金5家、汽车制造7家、农产品加工2家。冶金行业中的鞍钢新轧(000898)、吉恩镍业(600432)、凌钢股份(600231)等,汽车汽配行业中的曙光股份(600303)、一汽轿车(000800)等,装备制造行业中的沈阳机床(000410)、大冷股份(000530)、哈空调(600202)等,农产品加工业中的北大荒(600598)、华润生化(600893)等受益较大。 主持人:税改会不会刺激东北相关上市公司扩大投资? 陈健:肯定有利于鼓励东北上市公司投资。从2003年年底开始,中国经济开始出现了局部过热的苗头,在投资过度膨胀的情况下,增值税转型显然不合时宜。但在固定资产投资有所回落的情况下,此次东北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启动,说明中央还是非常支持东北的全面振兴,也对刺激企业的投资意愿产生正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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