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焦作市台办)是焦作市人民政府主管台湾工作的办事机构,内设综合科。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对台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焦作市的对台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对台经济工作和对台湾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三)做好焦作市在台人员中上层人士的联络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全市涉台事务和涉台的重大事件,负责组织涉台的重大活动;
(五)负责我市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管理台湾记者来焦采访事宜。
(六)做好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指导、协调在我市定居的台胞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台办交办的有关事项。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阳光大厦西楼712室
电 话:0391—3568215
传 真:0391—3568215
邮编:45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