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一) 举办有关海峡两岸“法律”和经贸问题的学术讨论、交流会
学会于1992年、1995年、1998年先后三次在蓉举办了《川、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通过学术研讨对于吸引台胞来川投资,以及促进川台之间的民间交往;增进相互的了解与共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举办有关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的学术讲座;
(三)编辑出版有关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的资料、刊物、书籍;
(四)组织海峡两岸法学界人士的交流访问;
近年来,学会先后接待了台湾“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宪政法制组”召集人陈健民先生、台湾“行政院中央廉政委员会委员”、“法规委员会”委员陈新民先生、台湾政治大学公共行政研究所教授詹中原先生、台湾原“法务部长”廖正豪先生(台湾亲民党主要成员)等台湾法学界的知名人士。并多次组织四川法学界人士赴台进行学术交流,使川台两地同业人士增进了了解,加强了联系。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和经贸服务。
学会注重为台胞及在川台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001年12月由学会牵头与成都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成都仲裁委员会,成都世纪协和律师事务所,在成都国际会展中心联合召开了《四川·成都台资企业法律实务辅导会》,现场为在川投资的台商提供法律咨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会 员
该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学会自成立以来一切按学会章程办事,自觉遵守社团管理的一切规定,遵照省社科联章程和《学会工作管理办法》履行社团义务积极参加社科联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社科联交办的各项任务按时缴纳团体会费。1997—1998年,1998—199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学会,北京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亦多次来函对该会表彰和鼓励,该会在省内外的影响越来越大,要求参加该会的人越来越多,省内各地,如宜宾、自贡、绵阳、西昌、乐山等地市经派人与该会联系蕴酿,建立会员联络站。
住所:本会住所设在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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