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无罪的“太阳花”

    2016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绿营取得压倒性胜利。当时的台“行政院长”林全上任后,第一件公文除机要人员人事案外,就是批示撤告“太阳花学运”人士。2017年3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审结宣判,3年前发生的“太阳花学运”占领台“立法院”案,被依聚众妨害公务首谋等罪名起诉的学运团体全部获判无罪。此案例犹如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在岛内舆论激发强烈反弹。

    318“太阳花学运”3周年晚会活动18日在台“立法院”外举行,当年的学运领袖成员陈为廷(前排左起)、林飞帆与“立委”黄国昌出席,并与民众一同喊口号,要求“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不能再等。(报系资料照 姚志平摄)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太阳花学运”起因2014年年3月17日,国民党“立委”张庆忠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以30秒时间宣布完成《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审查,送交“院会”存查,学生在“立法院”外静座抗议,隔天,林飞帆、陈为廷带领近400名学生闯入“立院”议场,展开为期24天的反服贸“太阳花学运”,期间还发生323台“行政院”流血冲突、411路过中正一分局事件,事后警方移送近200百名学生,台北地检署一口气侦结318、323、411三大案,分别依妨害公务等罪起诉黄国昌、林飞帆、陈为廷、魏扬、洪崇晏等学运领袖。

    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审结宣判,被依聚众妨害公务首谋等罪名起诉的22人,全部获判无罪。 >>详细

    法官理由:符合台湾民众不服从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合议庭判决无罪的主要理由,采信黄国昌等人抗辩,认定本案符合“公民不服从概念”,抗议服贸协议“立法”行为,动机、目的都与公众事务有重大关联;纵使有检察官起诉指称号召他人进入“立法院”的行为,但相关意见表达并不具实质违法性,属有正当理由,且不是恶意暴力攻击行为。 >>详细

    | “太阳花”22人全无罪 法官:因为符合7大要件

    检方:收判后再研议是否上诉

    台北地院一审判决“立委”黄国昌、陈为廷等22人无罪,台北地检署发言人张介钦表示,检方将在收到判决后,再研议是否提起上诉。 >>详细


    LINK:令人难忘的“太阳花”学运事件

    1.攻占台“立法院”、“行政院”

    2.黄国昌

    3.“太阳花”女王刘乔安

    4.两岸监督条例进度

    5.打人的警察 …… 【

    “318太阳花”学运后被依妨害公务多罪起诉的黄国昌、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台北地院宣判全部无罪。部分基层警察看完判决直呼“太扯”“怎么会有这种事情”,也有警察担心未来“公权力”可能会渐渐失去效力,毕竟法官开先例,民众也会产生模仿效应。 >>详细

    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这样的判决一出炉,在法治教育和社会秩序上,会有多少负面影响,目前不得而知;可以想象的是,随之而来的“模仿行动”可能就此取得正当性;冲入与攻占行政机构的行为,将可能没完没了。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难道只因为“太阳花”学运帮助蔡当局取得“政权”,功不可没,连司法也守不住是非的界限,但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回馈政治一定会付上极大的代价。今后任何不服从台当局的抗争活动造成的毁损伤害是否都应该比照办理得到豁免?否则就是两样的天平,台湾的法治教育陷入黑暗混乱期,我们如何教育下一代大是大非的法治观念?

    警大前教授叶毓兰:警察已经被逼到绝路,建议台“警政署”为未来在集会游行活动不要调派任何警力维护现场,不然也只是糟蹋警察,徒劳无功。

    台北市长柯文哲:政治问题要用政治解决,无法完全用法律解决。如果要做历史评论,这是不正常时代的不正常做法,可视为台湾在进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波折。

    陈为廷(左上)、柳林玮(左下)、王年恺(右上)、刘乔安(右下)过去不堪的黑历史一一被踢爆! (本报系资料照片、王年恺脸书)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对比“太阳花” 军公教自救被污名化

    3月29日,台湾退休警消不满年金改革,警消联盟发动“遍地开花”抗议,分别集结在忠烈祠、“立法院”、蔡英文官邸、台“考试院”等地。要求进入“立法院”陈情,不过警方早有部署,将抗议人士挡在“立法院”外。抗议人士怒吼,“‘立法院’是台湾民众的,为什么不能进去,为什么当初太阳花学生可以进去?” >>详细

    | 对比“太阳花” 年改抗议团体:我们没“违法”

    | 太阳花vs要钱花? 台学者:军公教自救被污名化

    轻纵“太阳花”严惩丢水球学生

    7月19日,“立法院”初审前瞻基础建设第一期特别预算案,台湾媒体韩姓实习生遇议事杯葛跟着丢水球,民进党“立委”邱议莹、“时代力量”的“立委”徐永明立刻跳出谴责。

    政治评论兼电视主持人黄智贤表示,民进党和绿营支持者当时支持“太阳花”用暴力占领“立法院”,说那是“阻却违法”,为了阻止服贸协议通过,要不择手段。连用暴力,连占领“立法院”,都是要阻止“立法”通过的必要手段。黄说韩姓实习生仅丢个水球而已,只因为是反对绿营掌权者,既变成“维安顾虑”,就不能“阻却违法”了。 >>详细

    | 轻纵“太阳花”严惩丢水球学生 蓝:大炮打小鸟

    蔡当局欲建“太阳花纪念馆”?

“太阳花”一度造就无数“神人”,如今神话破灭,陈为廷、刘乔安、柳林玮、王年恺等人过去不堪的黑历史一一被踢爆!台湾自由作家洛杉基直酸,“太阳花”这群不是东西的东西,把台湾搞烂了,却一个个脚底抹油溜了?

洛杉基愤怒说,更荒谬的是,蔡当局竟然要为这群烂人,建“太阳花纪念馆”(让人想起宋七力纪念馆),表彰他们对民进党夺权执政的功劳,所有的犯罪证据,也将全部列为历史文物,难道是要后人永远记住:因民进党与“太阳花”合演出来的这出闹剧,才导致台湾万劫不复?  >>详细

    “公民抗命”是一个哲学原则,而非法律原则。简单来说,参与者故意犯法,目的在于引起别人关注,同时亦是抗议某些法律或政府行为的不公义。在参与者遭到刑事检控时,“公民抗命”不能成为对有关控罪的答辩理由。一旦参与者因在“公民抗命”的过程中的行为涉嫌触犯法例而被起诉,若有足够证据证明控罪,则无论行为的动机如何崇高可敬,在法律上亦不构成任何答辩理由,法庭也不会在审讯时对受审者的政治理想作出评价或裁决。全文

    民进党给“时代力量”的示好与交换条件?

    新党新思维中心主任侯汉廷表示,太阳花一审无罪是个筹码,是给“时代力量”的示好与交换条件。好好支持民进党,就能无罪。未来若不感恩戴德,抨击民进党,二审有罪也无妨。

侯汉廷表示,2018年,“时代力量”候选人出炉,全部判你拘役,还怎么选举?明明是自己的法官,却推诿成国民党余孽,打悲情牌,民进党高票当选。2018年再判太阳花有罪,吓阻想要模仿太阳花的军公教劳等团体,届时天下在手,民众只有服从。 >>详细

    | “太阳花”无罪了 陈为廷呛民进党:监督条例呢?

    民进党为今后的暴力抗议开了一个口子?

    现在民进党执政,当然“当家不闹事”。但“独派”已经声言,必须在今年内修改《公民投票法》,以降低“门坎”来实现“独立建国”理念。不排除他们将会上街游行示威,向蔡英文施加压力。倘遇到警察维持秩序时,他们采取暴力反抗,法院是否也将以“公民抗命”来“赦无罪”?倘此,声称要“维持现状”的蔡英文,可能就被迫要屈从于“独派”团体。今后警方在面对类似事件时,将会十分辛苦,无法维安。或是干脆不作为,以免被追究“迫害公民不服从”的“责任”。 >>详细

    在这起案例里,人们嗅到的就是司法向政治投靠的气味,其味腥臭,法官们望风行事,捕捉时下政治气氛,自甘当政治奴婢,蔡当局的“司法改革尚未出刀,但革命已经成功了”。以前民进党人说“法院是国民党开的”,如今“法院变成是民进党开的”,蔡当局终于“如愿以偿”了。


蔡当局对“太阳花学运”撤告

“太阳花”无罪 台湾法治乱了

 

【策划编辑:邱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