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
2、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交流与合作,做好对台资企业的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台资企业的经济纠纷和服务。
3、负责协调处理黄台人员交流交往工作;协调和管理黄台间的金融、科技、文化、教育、学术、农业、体育、卫生、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突发事件。
4、负责全市对台宣传、涉台教育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市台胞台属工作;组织指导来黄台胞接待工作;开展对台联谊活动;负责台胞捐赠及报批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台胞定居报批工作。
6、指导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7、负责指导、管理并协调全市对台湾各阶层人士的联络工作。
8、负责台湾形势及全市对台工作情况的调研和涉台法律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378---3381193
办公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北197号政协大楼52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