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产权转让形式:
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
(二) 产权转让程序:
1、审核批准: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并对转让标的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2、申请登记及委托:转让方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公开发布信息。
3、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办理价款的交收结算及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 产权转让范围及对象:
1、产权转让可以是企业部分、整体产权或企业经营权。
2、企业产权转让的双方可以是外商、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及其它经济组织,不受所有制、行业、地域限制,但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 产权转让收入的处置及转让后的产权归属:
1、产权转让收入归转让方所有。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净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 转让后的企业产权性质随购买方的产权性质而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