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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包卫生 包容貌 包秩序
2015-10-28 12:19:24    华夏经纬网

包卫生 包容貌 包秩序

  (一)包卫生

  1.负责清扫并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清洁,清除垃圾、落叶、纸屑、果皮、槟榔水、油污、痰迹等废弃物及污渍,消除蚊蝇滋生场所。

  2.实行垃圾装袋,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投放入桶,不得落地;不得将垃圾、废弃物等倒入道路、排水井口或绿地内,门店内应自备废弃物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

  3.负责在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后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的杂物,保障排水畅通无积水。

  (二)包容貌

  1.保持责任区内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按规定设置门店招牌,做到无破损和显亮功能齐全,有损坏的,应当在五日内修复。

  2.不得在建(构)筑物外立面、玻璃橱窗内外及公共区域内的树木上进行违法张贴、涂写、刻画、晾晒、悬挂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3.不得在商(店)铺门前私自设置遮阳篷,凡设置遮阳篷的必须经市容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做到整洁美观,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三)包秩序

  1.不得出店经营,不得违法占用道路、公共区域进行生产加工、摆摊设点、设置广告牌、宣传促销、堆放杂物等活动。

  2.不得违法占道停放汽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做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3.不得擅自拆除、占用或移位市政公共设施,损坏绿化树木。

  4.不得有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的行为。